长春梦想假期旅行社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
阅读: 次 作者: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:2018-06-13 10:45:28 信息来源:本站原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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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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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向质量保证金账户补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,违反了《旅行社条例》第十三条第二款和十四条有关规定。现依据《旅行社条例》第四十八条规定,决定对你公司给予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。
因无法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,现予以公告送达。限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,逾期视为送达。
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,可以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,也可在六个月内依法向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,但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。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、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,我单位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。
本机关联系方式:
地址:长春市双阳区西双阳大街599号616室
邮政编码:130600 联系电话:0431-84223002
长春市双阳区旅游局
2018年6月1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