吉林省良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旅游行政处罚公示
阅读: 次 作者:信息员 发布时间:2018-05-02 10:22:02 信息来源:635288.com
行政处罚类型:企业
旅行社许可证编号:L-JL00120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91220104740464468B
法定代表人:赵某 职务:总经理
注册地址:长春市朝阳区新世纪鸿源广场1幢1单元846室
行政处罚机关:长春市旅游质量监督所
旅游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:长旅质罚字〔2018〕03、04号
下达日期:2018年4月26日
公示日期:2018年4月26日-2020年4月25日
违法行为及处罚依据:吉林省良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旅行社责任险保单于2017年12月31日期满,按规定应在保险合同期满前及时续保,但该公司未按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。该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》第五十六条和《旅行社责任保险管理办法》第十六条的规定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》第九十七条的规定,做出如下行政处罚:1.给予吉林省良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责令改正,处伍仟元整(5000元)罚款;2.给予公司直接责任人法定代表人、总经理赵某处贰千元(2000元)罚款的行政处罚。
特此公告。
2018年5月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