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14年修订《吉林省优秀导游词精选》的通知
阅读: 次 作者:信息员 发布时间:2014-03-04 11:06:25 信息来源:长春市旅游协会
长春市各A级景区单位:
根据吉林省旅游局要求,现将原有《吉林省优秀导游词精选》进行重新修订,近年来,我市旅游业快速发展,原有的景区(点)不断改造升级,新的旅游景区(点)不断推出,现版《吉林省优秀导游词精选》对规范导游人员讲解内容做出了很大的贡献,但已不能适应目前我省旅游业大发展的需要,经研究拟对其进行修订,请各旅游景区(点)进行修改,并报送至长春市旅游协会。为了更好的完成本次修订工作,现将具体修订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修订范围:
原有《吉林省优秀导游词精选》内的长春市A级景区、景点及新增长春市A级景区、景点。
二、修订内容:
1、依据导游词撰写体例要求,措辞精准,用语规范,文笔流畅、优美等,旨在反应我市旅游景区(点)新面貌。
2、可结合现有导游词文本内容进行修改或编撰,如有景区(点)需要新增入编或是删减,亦或有什么好的意见、建议,都可额外注明,并将文字稿或修订意见附后报送,届时我们会视情况甄选编辑。
三、具体要求:
1.字数要求:根据每篇导游词的实际内容,字数可控制在2000至3000字以内,力求完整、精练。
2.请各单位要高度重视、认真落实、积极配合此项修订工作,派专人负责所在景区、景点导游词编纂工作,数据典故要详实准确,景点描述要标准规范,切实做好各种材料的搜集、汇总、整理、校对、上报工作。
3.结合我市导游员资格考试改革态势,口试考试中的景点部分可能会分为两个部分进行,即一部分为本地区景点考核,另一部分为省内其他地区景点的考核,这就对本地区范围内的景点导游词内容提出了新的要求,新的高度。请各地接此通知后,充分重视,认真梳理,高质量、高标准、高效率地完成好此次教材的修订工作,力求打造一本有价值、有亮点的好书,为我省导游员资格培训优化、升级。
四、报送时间及方式:
请于2014年4月8日24:00前将修订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长春市旅游协会,邮箱: cclvyouxiehui@163.com
如期未上报视为无修订内容,并说明情况。
五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吴蕾
联系电话:81951535
地址:长春市浦东路与世纪大街交汇处,浦东路3499号禹行实业四楼。
长春市旅游协会
二〇一四年三月四日